一、报考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我县学校新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咨询电话:0596-3339843)。
二、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安居小区)
四、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3、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办理证明)
5、就业协议书。
6、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7、在职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公章。
五、若因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于5月30日在我局网站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教育局网站公告进行通知。
附件: 2014年诏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