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的文件精神,2010年将乐县拟补充新教师27名,其中城区中学、幼儿教师9名,农村小学、幼儿新增教师编制18名。为规范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补充工作,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考资格条件
1、城区中学、幼儿教师招考对象为将乐籍(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
2、农村小学、幼儿新增教师编制招考对象为福建籍师范类全日制本、专科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其中万全中心校英语、科学教学岗位招聘对象为在将乐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毕业生(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2)。
3、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对口(报考农村小学科学专业不限)。
4、师范类毕业生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待面试时提供;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待面试时提供)。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和省自考办《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文件精神进行报名。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可同时报考2个同一专业类别岗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等(以上各项均需附复印件1份)。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和省自考办《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高中以高一 (生物以高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说课为内容;初中以初一(化学以初三)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小学以五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幼儿以大班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以上说课教材均以2010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用书为准)。说课时间为20分钟(抽题后准备20分钟),答辩为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4、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测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相加计算总分。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从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2269263,联系人:杨文龙、万丽珍;将乐县人事局2338599,联系人:刘明阳。
附1:2010年将乐县城区中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
附2:2010年将乐县农村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