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人[2010]17 号)、屏南县教育局屏南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屏南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屏教人[2010]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拟聘计划人数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县教育局、人事局确定面试人选提前2天负责通知其本人,若面试人选放弃,则按考生成绩顺延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方式、办法
文化科面试实行“现场撰写说案并说课”,分值100分(说课稿30分、说课70分)。说课以当场随机抽签确定课题,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写好说案,当场说课。考生说课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技能科类幼教、美术、体育、计算机招聘考试办法参考屏南县2010年进城考核相应的方案。
请专家评价,学科专家需5-9人(含5人),面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100分)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计算时保持两位小数。
二、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1、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报考专业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公布三天内提出,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考核由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报考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后管理
(一)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四、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屏南县教育网和屏南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3328577、3363331,联系人:陈老师、魏老师。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一)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责任自负。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视考试而定)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本招聘实施意见,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屏南县教育局 屏南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
一、 有关事项
说课程序: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抽课题签后,进入备课室备课一小时(其间写好教案),说课时间15分钟左右。
二、面试范围
1、文化科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其中讲课占70%、说案占30%(文化科:语文、英语、历史、政治、生物、心理学)
说课选题范围:
中学:高一至高二年段
小学:3—5年段
2、技能科目:幼教、美术、体育、音乐、计算机。
幼 教:说(30分)、唱、弹(40分)、跳 (30分);
美 术:素描(静物35分)、色彩(水粉35分)、书法(美术字15分、毛笔字15分);
体 育:说课(70分)、技能特长(30分);
音 乐:声乐(30分)、键盘(30分)、舞蹈(30分)、特长加试(10分)
计算机:上机实践操作 (100分)。
三:面试时间安排
1、7月20日语文、数学学科招聘面试。
2、7月23日英语、历史、生物学、心理学科招聘面试。
3、7月26日计算机学科招聘面试。
4、7月29日体育、美术技能考试。
5、8月2-3日音乐、幼教技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