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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需要,我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若干人。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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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以试讲(15-20分钟)、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
辅导员岗位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和所报考岗位知识技能的了解和认识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面试内容主要以岗位知识技能为主。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
考试考核时间:2011年1月5日开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选
1、考试考核总成绩达到75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果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www.qztc.edu.cn)公示七天。应聘者可通过登陆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或向学校人事处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八、签订聘用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聘用(其中,本科毕业生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占事业编制);硕士及以下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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