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教师:生物必修2
课程教师:课程与教学
通用技术教师:技术与设计2
(三)面试和试讲均采取当场公布最后得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平均分),综合考核总成绩(面试+试讲)于4月1日上午12时前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五、命题及考核纪律
按闽人发[2009]66号、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体检、公示
1.根据招考学科及职位数,按报考者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职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体检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将在“龙岩人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它事项:
1.被招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资格:
①未能按时到岗;②不服从学校安排;③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④违反招考有关规定。因此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递补。
2.未尽事宜可与龙岩一中办公室联系咨询。
八、纪律监督:
1.考试过程将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校纪检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7—2290302 传真:0597—3226659
2.凡与招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