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由三明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组织,分研究生专场与本科生专场。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及仪态形象等,详见届时“辅导员面试考核方案”。
五、总成绩计分和排序规则
(一)本科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50%+专业面试×50%。
研究生总成绩=专业面试。
(二)成绩排序规则:按高分到低分,研究生男取前4名,女取前3名;本科生男取前5名,女取前4名。
(三)成绩排序同分判定:
1、本科生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笔试成绩高者排前;若公共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须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2、研究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须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1、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组织体检。
2、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报请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校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若有空缺的招聘名额,按岗位从上线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男女成绩分开排序)。
3、公示结束,若无异议,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入编聘用手续。
七、其它未尽事宜,以三明市公务员局或三明学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八、本通知有关要求、条件等由三明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