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是中共广州市委从事综合性调查研究和决策研究的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个。
二、选调范围
在广州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选调的,不受理报名。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告发动。在中国广州人事网 (www.gzpi.gov.cn)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 以邮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不安排现场报名。报名表格可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下载复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回我室。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5号楼11楼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46);电子邮件请发至swzys2010@126.com。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报名材料”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邮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该报名表可直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下载(www.gzpi.gov.cn),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
(2)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复印件3篇左右。
(三)资格审查。
1.我室收到邮递或电子邮件《报名表》后,将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前来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被通过的,我室将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选调职位计划一定比例的,选调工作将不进行。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由我室出一命题作文,字数3000字左右。主要测试报考者对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及改革发展稳定中重点工作的认识;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7月底进行。考试成绩拟定于8月10日前公布(可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查询)。
2.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中旬。经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相应得人选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由我室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
(五)组织考察。
1. 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2.通知体检。确定为考察人选的,安排到广州市有关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考察资格)。
3.征求原单位意见。向原用人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由我室组织考察(所在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人选将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5.组织考察时间为8月中下旬。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我室主任会议将按1:1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同时分别在工作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宜选调的,将不予办理选调手续;经我室研究同意后,可以递补选调对象。公示结束后若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刘秋得,(020)83103212
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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