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委拟公开选调正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12名(委局机关9名,派驻机构3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中共党员;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35岁以下;
(七)广州市户籍。
二、报名要求
(一)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寄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广州市纪委干部室。邮政编码:510046,联系电话:020-83103851,83103852(传真),勿访。
(二)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从广州市纪检监察网www.gzjjjc.gov.cn下载)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左右。
(三)报名时间:截至2009年2月28日,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
三、办理程序
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广州市纪委
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