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业人员2名,其中办公室招聘新闻类专业人员1名、经济运行科招聘统计经济学专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具有良好的品行,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二)办公室招聘新闻类专业人员,要求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经济运行科招聘统计经济学专业人员,要求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熟悉电脑操作,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四、聘用待遇
凡经聘用,月工资2500-30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户口可转入单位的集体户口,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 bgs@qy.gdet.gov.cn。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至9月25日。
3、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市经信局306室,联系电话:0763-3362322,传真0763-3375521。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者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笔试、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五)聘用。试用期满3个月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0年9月9日
附件: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职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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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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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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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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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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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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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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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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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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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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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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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别 |
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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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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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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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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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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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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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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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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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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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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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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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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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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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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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远
市
经
信
局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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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栏为在职人员填写,应届毕业生不必填写。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