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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校本部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批)
来源:2exam.com 2011-6-28 14:41:06 【字体:小 大】

广州医学院校本部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为履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用人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现有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数及拟招聘人数

    (一)编制数:837名

    (二)在编人数:721名

    (三)空编数:116名

    (四)拟招聘人数:1名

    二、拟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序号
用人单位
岗 位
需求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计划数
备注
1
第二临床学院
临床教师
康复医学
博士
 
1
 
2
小计
 
 
 
 
1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我处(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杨老师 全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40617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四、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不带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
    2、面试(含试讲、实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5个工作日。
    3、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确实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及监督下,成立人员招聘考核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教务、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等人员组成。
    (二)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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