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两科成绩相加为笔试成绩。
2.时间:2011年11月27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3.考试地点: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3室(清远市新城2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503室)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及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http://www.qyrcrs.co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