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申请人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0763-3382512;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0763-3867685。
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