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市司法局统一划定后另行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从笔试合格分数的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面谈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市司法局政治处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由市司法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对象的体检不合格时,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考试成绩高低次序替补人选。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方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