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港城公证处、海湾公证处是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湛江市粤西公证处 技术岗位A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书。
湛江市粤西公证处 技术岗位B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湛江市港城公证处 技术岗位C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湛江市海湾公证处 技术岗位D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书。
湛江市海湾公证处 技术岗位E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参照执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