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需带齐以下材料,于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大堂确认报名,并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⑴居民身份证;
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表);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3、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汉语言文学、新闻采编摄像和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以满分100分计,由委托出卷单位评卷计分。
(二)面试
根据《实施细则》中的入围面试人数计算公式,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25人,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25人,则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内容:即兴评述2分钟(评述内容由出卷单位提供);对话评委。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施行。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除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外,应聘者还应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高度近视等不适应电视摄像记者岗位的身体状况。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布考察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