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人事网、汕头人才网、汕头一潮网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0754-83938182(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3938788(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