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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梅州市台湾同胞接待站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2-22 14:21:56 【字体:小 大】

 


五、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人秘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3楼),邮编:514025,咨询电话:0753-2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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