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台湾同胞接待站是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需公开招聘2名管理岗位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学、音乐专业毕业;熟悉客家文化,电脑及办公软件等相关操作;具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和公共关系能力;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报考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2月21日。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人秘科。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6日至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人秘科(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3楼),联系电话:2250313。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条件;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