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资源局、区卫生局以及招考单位集中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登记表(收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位有要求提交的)、深圳市聘用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5)或未婚证明(如来不及提供,应在复审时提交)、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2010年、2011年毕业且非深圳生源毕业生的,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②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或省级外专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已面试或聘用(培训,下同)的,取消面试成绩或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③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入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入选面试人员名单于3月16日21:00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和龙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入围面试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准时参加面试。
四、考试
(一)面试
3月17日8: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牵头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用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所有6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入围笔试;博士研究生按1:1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可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现场发放。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于3月17日21:00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或龙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入围笔试人员须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通知书,并准时参加笔试。
笔试安排在3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笔试
笔试委托考试专业机构命题和评卷。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分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医疗类和护理类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