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2012年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需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中小学系列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应聘人员,应具备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备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应聘人员,以及具有广州市十区常住人口户籍的应聘人员,根据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放宽5年;
4、报考化学教研员职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担任地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研工作经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9:00时)至2012年6月8日(星期五17:00时)。
(二)报名方式。
1、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应聘人员,到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3号楼2009室)现场报名;
2、其他应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9日(星期六 17:00时)。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