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
(职位代码为:0300100401、0300100901、0313200101、0314200101、0314400101、0319500101、0319700103)7个职位的7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
(职位代码为:0300800116、0300800117、0305600101、0305600103、0310500106、0312900103、0320200301)7个职位的8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以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一周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因故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同时交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6日、17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