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岗位资格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被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主任
联系电话:0532-8907301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