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学院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在原汕头教育学院(含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商业供销学校、汕头机电学校和汕头市教师进修学校等五所院校的基础上合并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1.英语教师1人,负责本院中专英语教育专业的教学工作,要求师范大学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有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英语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生化实验室人员1人,男性,负责本院中专生化实验室工作,要求大学全日制生物工程或化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年龄不超过26周岁。
3.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2人,负责本院全日制大专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财会人员1人,女性,负责本院对外业务财务工作,要求全日制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有高校财务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5.实习实训指导教师1人,负责本院机电工程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指导工作,要求211工程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有高校教学及实习实训指导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6.图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负责本院图书馆相关部门的专业领导工作,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高校图书管理工作经历。
7.审计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院审计室的相关审计业务工作,要求211工程大学全日制会计或审计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中共党员,大学英语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26周岁。
8.校刊编辑1人,负责校刊编辑工作。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专职从事编辑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0周岁。
9.学前教育系教务人员1人,负责本院学前教育系教务科教务员工作,要求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学或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年龄不超过26周岁。
(三)其他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