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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招考教师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0-8-23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临聘教师。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招考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9〕84号)有关规定,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临聘教师。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考临聘教师6名。具体职位见《2010年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考临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休教师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任);
(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公示、签订合同。
(一)报名
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24日下午6时止为报名时间,可直接将应聘材料邮寄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凤新路6号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邮编:518107,也可登录www.szped.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并提交,学校将据此进行资格初审),学校通知初选合格者(持相关资料的原件)来校面试考核。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和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符;(3)请严格按照招考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证书(属国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社会人员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4、职称证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6、获奖证明(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暂不能出具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承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以上材料均请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4:30-17:00面试。
2、考试地点: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清水河校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26号)。
3、考生凭身份证和已加盖“资格审查合格”章的报名表参加考试。
4、考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按职位分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组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侧重教育理论与实际教学操作能力的考查,各专业均包括教学设计(按提供的教材内容写教案,说课、回答评委提问等程序。写教案为45分钟,每人说课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5、面试顺序现场抽签排定。
6、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职位名额1:1确定拟聘任人选。考生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拟聘任人选。
(四)成绩公示
在考场公布栏及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名单,网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深圳市教育局备案。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关于聘任、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考的临聘教师聘期工资待遇按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临聘教师管理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的差旅、食宿所有费用自理。
(四)咨询电话:0755-29199443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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