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市卫生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与“汕头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学。学校于2004年晋升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正努力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护理学教师3名、药学教师1名、临床外科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汕头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