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沙区2013年教育工作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体育教练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详见《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体育教练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 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 /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8、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体育教练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中午12:00时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17:30时止。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 为2013年6月25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3年6月28日下午17:30时起,请成功缴费的报考 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笔试时间初定在7月6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 加考试不予退费。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
教师、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1)具备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免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不带入考试综合成绩。
(5)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专业教师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5的已开考职位,所有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 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在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考生是否进入面试与笔试成绩同时发 布,面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7月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7月22日,具体时间为通知为准。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对象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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