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木偶剧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1年5月11日发布),我团根据各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经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选拔,拟确定覃春华、刘欣2位同志为聘用人选,另有一个岗位空缺(音响岗位)。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1年7月25日至8月1日)。对此2位同志的聘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木偶剧团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4号,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5622352)。
公示名单如下:
(一)文秘岗位(1人)
覃春华,女,1986年3月出生,广西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二)演员岗位(1人)
刘欣,女,1987年1月出生,广西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中专学历。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木偶剧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