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准备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于报名时提交给招聘单位。
(二)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办公楼三楼(南宁市建政路49号),联系人:莫忠诚,咨询电话:0771—5641446
(三)报名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从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