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的管理
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实行合同管理,不使用用人单位的编制。其在聘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会同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是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解聘。
编外聘用的紧缺人才档案由县优秀紧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户口、党团关系及计划生育等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因编外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的,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本次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人才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待遇,下同),是博士生的县财政每年另外发放生活补助8万元、安家住房补助2万元,硕士生的县财政每年另外发放生活补助4万元、安家住房补助1万元,本科生的县财政每年另外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计算。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助按月折算发放。配偶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以优先安排到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广西田阳县优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优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广西田阳县优秀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引进。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田阳县纪委信访室:0776-3226666;田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76-3221556。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田阳县委组织部、田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3221159
联系人:梁东胜(18778660120)、杨志伟(13788267858)、
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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