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罗甸人力资源网(http://www.gzldrs.gz.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后报州审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新聘用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gzldrs.gz.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因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顺序为:武汉——长沙——成都——贵阳,如在上一招聘点招聘岗位已满,下一招聘点就不再重复招聘,请各位考生予以支持、谅解。
十四、本次招聘所需专业以我县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十五、本次面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原则上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王建木:13638014010 陈巡林:13885406494
韦 超:13765493442
监督电话:0854-7611105(罗甸县监察局)
附件1:《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附件2:《2012高校招聘报名材料及装订顺序表》;
附件3:《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附件4:《2012年高校招聘报名表填写模板》
附件5:《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