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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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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09年我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90名:其中男生81名,女生9名;硕士研究生10名,本科毕业生80名。具体接收学科专业以及相关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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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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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根据我省各市、州、地消防部队干部编制情况,将接收计划数分配到各市、州、地,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去向,如出现某地区报名人数不足,我单位将从其它地区的报名考生中进行调剂,须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如志愿到毕节地区消防部队,则必须在打印出的个人自荐材资料封面顶端“编号”前用钢笔或圆珠笔手工填写“毕节是”或“毕节否”。具体计划分配数如下: | ||||||||||||||||||||||||
6、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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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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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武警贵州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