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2012年3月14日清镇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清镇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工作人员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下午14:30—16:30
二、笔试地点:
1、清镇市第二中学考点(1—40考场,笔试准考证起止编号为20120001-20121200)。考点地址:清镇市新民路政府广场旁边;
2、清镇市第三中学考点(41—71考场,笔试准考证起止编号为20121201-20122131)。考点地址:清镇市云岭西路麒龙花园后门前行300米左右。
三、准考证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2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领取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四、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2、应考人员只准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卷笔刀、软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笔记、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器材进入考场的,需交监考老师统一管理,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于近期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如因未查阅而影响下一环节测试的,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