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管理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行政管理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行政管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课堂试讲和实操,各占面试成绩40%、40%和2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课堂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试讲时间为20分钟,并提供试讲内容的教案一份。实操根据专业要求,在指定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实际操作。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动手能力。根据专业要求,在指定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实际操作。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以70分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