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学院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毕节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7-8330261联系人:陈林、杨艳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
(3)2012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6)按要求填写的《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表》一份。
(7)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7、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毕节学院人事处负责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五、考试有关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笔试违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在地区人社局和地区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学院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随机抽题问答为主,采用现场评分。
3、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4、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月面试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