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校部分专业教师及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紧缺的状况,我校拟通过公开招聘音乐、钢琴、艺术设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充实我校紧缺专业教师及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8名,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人员3名,思想政治辅导员5名,会计、审计工作人员2名,基建造价师1名,共计29名。具体职位详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不在编的应往届本科生,部分专业可放宽到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详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毕节学院公开招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计划表》。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监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