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中医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毕节市中医院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政审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报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进行鉴证。
九、联系方式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毕节市中医院
联系电话:0857-8307033
联系人: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