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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平塘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4-3 22:12:32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4月13日下午17:00期间(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3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平塘县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ptjp.gov.cn/)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平塘县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笔试、面试(试教)、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选调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将在网上说明理由、提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平塘县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现场缴费:经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初审之后,考生打印所填写的《报名表》,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市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确认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缴费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递减该职位的计划选调人数;个别专业性强,工作急需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比例。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具体报名工作由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确认后,在2012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平塘县招考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调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调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记入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规定的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笔试。

选调职位分A类、B类两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A类职位人员笔试内容为《申论》;

B类职位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4月28日举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考试地点等见《准考证》。

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考试地点等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面试(试教)前开展。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结果报县招聘办复核,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网上进行公示。复审工作人员根据《选调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选调职位计划。

3.面试。

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位计划选调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考试中,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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