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三)加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①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②农村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
③烈属及因工(公)死亡子女(见县人民政府认定文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相应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
①取得相应执业医师、会计师、造价师、法律职业资格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报考临床岗位的加5分;②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会计员、造价员资格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3分。
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只能选择一项加分条件加分(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予认可)。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除研究生进行面试和报考医学类岗位人员需进行技能测试外,报考其他岗位的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范围(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