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及省公务员招考办的有关规定,现将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场及平均分:
1、2012年8月17日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面试考场平均分:
面试时间 面试考场 本考场面试平均分 2012年8月17日 第一考场 69.82 2012年8月17日 第三考场 66.75 2012年8月17日 第七考场 71.54 2012年8月17日 第八考场 72.60 2012年8月17日 第十三考场 71.12 2012年8月17日 第十九考场 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