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西秀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经中共西秀区委、西秀区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西秀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2012年委培毕业生)。
2、各单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部分岗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一)
3、符合拟报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2010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gov.cn)、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黔中早报、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秀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0 月28 日。
在招聘过程中,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招聘信息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今后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西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 日—2012年11月2日。
报名地点:西秀区考试培训中心(安顺市西秀区西水路46号)。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自行下载A4纸打印,见附件二)。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1月12 日—2012年11月16 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西秀区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三)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分中给予加分,再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总成绩,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加5分);
3、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到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加3分)。
(四)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如实填写《安顺市西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三),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到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引导办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志愿者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区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2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办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2〉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进行公告,考生自行查询并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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