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和《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以及《西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同一岗位不同单位的聘用按所报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 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2013年西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2013年西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本人到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3、附件3:2013年西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倒置承诺书.doc。
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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