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201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为解决我县目前教师紧缺的实际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职高:
报考职业技术类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名,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免笔试,且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如被拟定聘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者。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