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九、政审与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由河南省职工医院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以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各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造假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监督电话
0371-65904299(河南省总工会组织部),0371-63699896(河南省职工医院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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