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县政府批准,拟招聘新教师220名,其中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20名,幼儿教师6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建立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教师招聘工作机制。按需要、有计划、通过公平竞争招聘一批统招应往届优秀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从而确保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备足后劲。
二、招聘计划
(一)拟招聘初中教师40名,学科分布为: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 15名,英语教师10 名;
(二)拟招聘小学教师120名,学科分布为:语文教师45名,数学教师45名;体育1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
(三)拟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不分学科。
(四)以上各岗位超过20名的拿出两个名额,不足20名的拿出一个名额用于招聘我县非在职大学生在村任职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村干部及服务期满或今年到期考核合格的我县“三支一扶”大学生。
(五)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报考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聘对象
(一)初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必须专业对口或相近,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二)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幼儿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幼儿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的幼教或相近专业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