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设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检验等技术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统检计划的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督检验;量值传递、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等职能。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不含哈尔滨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06名,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统一上报招聘计划、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公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凡符合各用人单位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详见招聘人员计划)。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试合格的高校毕
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7)其他具体条件要求见招聘人员计划(其中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8)边远地区部分招考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5日至26日)
1、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