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规定优惠政策。
(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各单位招聘信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按各单位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唯一网站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
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0月17日8:30~10月25日9: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期间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0月27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相关政策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理论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3)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谈及技能展示等。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由各单位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708187(省纪检委驻省商务厅监察室)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