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建三江分局位于富锦、同江、抚远、饶河两市两县交界处的三江平原腹地,辖区总面积 1.24 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1064 万亩,现有人口 20 万人,各类从业人员 82577 人。分局下辖 15 个大中型国有农场。 2009 年,分局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91.3 亿元,粮豆总产 106 亿斤,占垦区粮食总产的 1/3 ,全省粮食总产 1/8。为强化分局跨越发展和中国绿色米都的宣传力度,分局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宣传、文秘工作人员。
一、应聘条件:
1、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写作实践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作风扎实。
4、具备工作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善于新闻、典型、经验总结和领导讲话等多种文体的写作。
6、同等条件下,热爱熟悉垦区,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作品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分局办公室等部门招聘3-5名文秘、宣传工作人员。
三、招聘政策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原岗位是正科级以下的,在原职级的基础上提升一个职级(最高提到正科级);原岗位是正科级的,给予两万元住房补助,工作五年后补助全部归个人,试用期满,工作一年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拔为副处级;原岗位为副处级的,给予五万元住房补贴,工作五年后补助全部归个人。
2、所录用人员工资参照国家事业单位规定工资标准发放,按照事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所录用人员为外地人员单身时,免费提供住宿,并另外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期为已婚者一年,未婚者补助至结婚成家。
4、所录用人员配偶需要组织解决工作的,分局给予统一安排和统一落户
5、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
四、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