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形式为闭卷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市公安局网站公告栏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考试成绩低于指定录取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并在市公安局网站公告栏公布。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各区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含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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