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宛政纪〔2014〕38号《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2011、2012、2013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总量5%的比例,采取考试招聘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确定具体人员,安置54名退役士兵到市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名次顺序一次性选定单位。为确保考试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原则。考试安置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考质量。
二、安置数量及单位。市直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需安置54名计划分配指标(具体见附件),具体职位由用人单位确定。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凡从卧龙区或宛城区入伍且符合留市中心城区安置条件的2011、2012、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及经省退伍办审批到南阳市城区安置的转业士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1、发布考试公告。在市新闻媒体和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公告,此项工作由市考试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均可报名。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提前登陆南阳市人社局、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时本人须亲自到场,持已填好的“南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表”(一式两份)、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大厦(兴隆路3号)3楼大厅现场报名,现场信息采集(不收取费用)。11月8日至9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厦(兴隆路3号)3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由市考试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报名、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市纪委对整个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工作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辅导班。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生进入考场时由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五对照(本人、准考证、退伍证、座次表、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招考资格。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职级得分、奖惩得分和照顾加分组成,考核成绩的审核、认定、汇总由市民政局负责。拟确定的考核成绩经市人社局进一步复核、市纪委审核确认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市退伍办门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职级加分:服役期满,一期复员士官加2分,二期复员士官加4分,三期转业士官加7分,四期转业士官加10分。
奖惩得分:三等功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受警告处分一次减3分,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一次减5分。
照顾加分:因战因公伤残,5级加3分,6级加2.5分,7级加2分,8级加1.5分,9级加1分,10级加0.5分。烈士子女加5分。
职级得分、奖励得分和照顾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公布拟安置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分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54名拟安置人员名单;拟安置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市退伍办公室门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6、确定拟安置人员的具体单位。拟安置人员确定具体单位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名次顺序(成绩并列时,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时,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时,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时,时间在前者优先)当场一次性选定单位。
7、办理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手续。市人社局将拟安置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考试择优选拔安置的退役士兵,已到企业就业的,由接收单位按调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政府尚未分配以及自谋职业的,凭市退伍办的安置介绍信和本人退伍证到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市人社局、编办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城镇退役士兵自拟安置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逾期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五、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参与本次公开招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工作质量,确保此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民政局
2014年9月10日
附件
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
2011、2012、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
转业士官计划指标分配表
主管局
接收单位
供给方式
指标数
民政局下属
市肢体康复中心
差补
1
市福利企业管理办
自收自支
1
市军人接待转运站
自收自支
1
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自收自支
1
规划局下属
市规划设计院
自收自支
1
市城乡规划测绘院
自收自支
1
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1
住建委下属
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自收自支
1
市污水净化中心
自收自支
1
市政工程总公司
自收自支
1
建设工程质检站
差补
1
油田办事处
差补
1
房产管理中心下属
市房产物业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1
城管局下属
市人民公园
差补
1
国资委下属
市企业管理研究所
差补
1
安监局下属
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
自收自支
1
交通运输局下属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自收自支
1
市公路技工学校
自收自支
1
农业局下属
市良种繁育场
差补
1
南阳农业科技杂志社
差补
1
林业局下属
林业稽查大队
自收自支
1
市政府下属
政府机关幼儿园
差补
1
水利局下属
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差补
1
市城市供水节水办
自收自支
2
工信局下属
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自收自支
1
盐业管理局
自收自支
2
科技局下属
市微机应用开发中心
差补
1
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自收自支
1
教育局下属
市教育建设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1
文广新局下属
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差补
1
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
差补
1
南阳电视台
差补
1
南阳人民广播电视台
差补
1
卫生局下属
京西医院
差补
1
南阳市中医院
差补
1
市第四人民医院
差补
1
市口腔医院
差补
1
市眼科医院
差补
1
市骨科医院
差补
1
第六人民医院
差补
1
市中心血站
差补
1
市第九人民医院
差补
1
农机局下属
市农机教育培训中心
差补
1
计生委下属
市人口与计生干部培训中心
自收自支
1
商务局下属
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1
南阳医专下属
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差补
1
医专第二附属医院
差补
1
医专第三附属医院
差补
2
总工会下属
市工人文化宫
差补
1
残联下属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差补
1
地震局下属
市地震测评中心
自收自支
1
总 计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