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拟确定下列人员进入面试。请拟进入面试人员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应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若是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县政府综合办公楼7楼700房间),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xls
注:本消息来自互联网采集信息,仅供参考